城市研究院
辽宁大学召开新任职城市研究院院长座谈会

    为充分发挥辽宁大学城市研究院平台和载体作用,提升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契合度和贡献度,12月7日下午,学校在校部办公楼206会议室召开新任职城市研究院院长座谈会。党委副书记、校长余淼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组织部部长陆辉,督查室主任兼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李艳春,社会服务办公室主任张贺明、副主任苏梅梅,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赵中洲、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时云以及9名新任职城市研究院院长、辽宁大学盘锦、营口城市研究院院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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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淼杰对新任职城市研究院院长表示祝贺,对大家支持城市研究院建设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对城市研究院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希望和要求。余淼杰指出,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创造性地推动城市研究院建设。学校高度重视城市研究院工作,希望各位城市研究院院长提高站位,以小切口、大视野推进工作,要以社会现实场景真实问题小切口为工作着手点,积少成多,以换位思考、主动意识推动工作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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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淼杰对城市研究院工作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城市研究院院长要按季度完成所在城市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围绕所在城市的宏观介绍、真实问题微观案例、城市发展典型问题、解决问题等四方面开展;二是要加大对城市研究院的宣传工作。及时将城市研究院院长调研报告推介到《审时度势》及相关研究机构;三是要定期召开城市研究院院长交流研讨会,促进各城市研究院取长补短,提升服务社会综合效能。

    余淼杰结合自身科研工作经历,勉励各位院长要广泛发动学生,借助当地力量,推进有组织科研,发扬主动精神,推动城市研究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应有贡献。

    张贺明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城市研究院院长要牢记余校长嘱托,立足新起点,勇挑重担、创新实干,真正“走出去、走进去、走上去”,深入社会现实场景,广泛收集真实问题,为深化校地合作贡献力量。

    各新任职城市研究院院长结合工作实际作了表态发言,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就下一步工作开展畅谈了想法。

 

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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