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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9篇咨政建议被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纳

近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学校出具咨政建议采纳证明,我校教师围绕鞍山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撰写的9篇咨政建议被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纳。

2023年12月,鞍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通过鞍山城市研究院以及辽宁大学到鞍山市国资委挂职干部张微微,向学校征集鞍山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咨政建议。社会服务办公室在办公自动化系统(OA平台)以公布“真实问题”形式,向全校公布鞍山市国企改革发展类、国企减亏增效高质量发展类、国企创新发展类、国企合作发展类等方面选题33个,我校多名教师针对选题内容并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教育教学实践,积极参与、踊跃报送,经鞍山市国资委最终筛选确认,对其中9篇具备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咨政建议予以采纳。

具体采纳稿件名称和作者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纳辽宁大学咨政建议证明

 

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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